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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、黄埔、深圳海关对于报关单证的要求 2003 09-11  
   
请各外贸单位大力配合,在配单同时,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出口货物报关单(请填上所有的内容及境内货源地并请预备多一份白联的空白报关单,请盖报关专用章及10位单位编码章)。广州海关需要两张盖章报关单。

2、代理报关委托书(盖正本五星章,有关内容请空白,或者一次填写完毕,海关要求不能出现两种字体)附出口所用代理报关委托书格式。

3、外贸合同要求由出口外贸单位加盖正本公章或合同章。

4、发票、装箱单盖条形章,核销单盖外贸单位公章和外贸单位编码章,单位名称要求
全部一致。核销单绝对不可涂改。装箱单更改需加盖更改章,其他单证不可涂改,不
可出现副本或COPY等字样。

5、外贸单位须在出口口岸所辖海关有效注册,提早办理年审。

6、由于海关对报关单要求不断提高,请预备一套盖章、内容空白的报关单、报关委托书、装箱单以便临时更改时备用。如货物名称比较罕见,请附图片及文字说明并盖章,必要时请附样品。我公司将妥善保管如有问题欢迎来电查询,不便之处,请谅解。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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